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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转国资充实社保
信息来源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5年09月23日

  2013年11月,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已经明确,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。
  山东省率先全国试水。2015年3月7日,山东出台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》,确定将省管企业18户,部门管理企业453户,共计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%的国有资本(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)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。按照一次划转、分步到位、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。截至6月,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山东省能源集团、鲁信集团、山东机场公司、山东盐业等18户企业分两批先后完成划转,累计划转了180.65亿元的国有资本股权充实社保基金。
  2015年5月,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,目前国资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的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,国资委、人社部、社保基金理事会、证监会等部门参加,共同推进。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题工作组,建立了工作机制,正在深入研究论证,在这个基础上抓紧提出总体方案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初期,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拨款,二是国有股减转持,三是彩票公益金及投资收益等。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接近尾声,国有股减转持这一渠道正在枯竭,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。
  目前,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具体方案仍在研究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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